美国国会大厦位于国家广场的东端,是19世纪新古典主义建筑的象征,是美国立法机构的所在地,也是美国的象征。这座建筑的基石于1793年9月18日奠基,从那以后,它被烧毁、重建、扩建和修复。最初的建筑是由威廉·桑顿(William Thornton)设计的,他是一位受过苏格兰训练的医生和新手建筑师,他的蓝图被乔治·华盛顿(George Washington)总统选中。
1800年,当国会从费城搬到华盛顿特区时,只有北翼完工。1814年,这座建筑被英国军队烧毁,但一场意外的大雨使它得以完全摧毁。参议院和众议院的会议厅,以及最高法院的会议厅,在1819年就可以使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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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1850年,为了适应日益增长的立法机构,必须进行扩建:侧翼被加长,摇摇欲坠的木质和铜制穹顶被现在庄严的铸铁穹顶所取代。如今,国会大厦的建筑面积约为16.5英亩。它是立法议院以及美国艺术和历史博物馆的所在地。